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今年以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司法救助体系,通过团队打造、机制创新、构建多元救助模式等方式全面提升司法救助案件质效,更好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打造“新团队”
组建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作为团队负责人,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及书记员为成员的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救助办案团队。办案团队成员多年从事检察工作,办理多起司法救助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团队自成立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来信来访案件35件,通过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起。
强化配合协作,着力创建“新机制”
会同兴文县妇联共同建立了《关于对困难妇女的协作救助机制》,同期又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建立了《关于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的协作配合机制》。该制度一是明确沟通联动机制。每月对困难群体救助事宜进行会商,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双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轮流主持,通报困难群体救助相关信息,实现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二是规范了救助线索摸排移送机制。县妇联和县乡村振兴局利用自身形成的各级工作网络优势,及时进行救助线索摸排,发现因案导致生活贫困的当事人,将线索及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三是规定了联合回访的对象、方式和内容。通过走访被救助人本人及近亲属和所在村(社区)干部,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四是明确了回访帮扶机制。对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群体会商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整合社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
强化力量整合,着力构建“新模式”
针对少数被救助人因面临困难较大,采取单一救助措施后,仍无法摆脱生活困境的情形,兴文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构建多元救助新模式,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形成多元救助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救助效果。2023年8月,兴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该模式成功办理了韩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工作中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开展救助:
一是“控申+公诉”部门联动,获取案件线索。依托内部衔接协作机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与本院第一检察部进行沟通衔接,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二是“检察+妇联”调查核实,提升救助质效。案件受理后,检察人员联合县妇联工作人员通过深入韩某某所在村(社区)开展走访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韩某某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为下一步精准施救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墙内+墙外”共同发力,促使被救助人前夫回归社会。在该案中,韩某某因婚恋纠纷被其前夫杨某某持刀砍伤,杨某某被羁押于县看守所。检察人员不辞辛劳走进高墙和杨某某促膝谈心,促使杨某某安心接受改造,早日回归家庭,也让两名孩子能够早日感受到父爱关怀。四是“司法+社会”凝心聚力,实现多元救助。因韩某某面临困难较多,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县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建局等多部门采取多元措施对韩某某进行救助。目前,向韩某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为其家庭提供了住房,为其子女解决了入学等问题。五是“当下+长期”持续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为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对韩某某家庭生活情况进行了回访调查,了解到其女儿因家庭原因产生了厌学情绪,检察人员立刻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辅导,让其重回校园。同时,检察人员通过密切关注被救助人生活状况,持续推动相关部门在被救助人医疗救助、民族待遇等方面帮扶措施落地落实,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