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翠屏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近三年以来,翠屏区以林长制为统领,以森林督查为重点,强化执法担当,强力推进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全区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
翠屏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适宜多种植物生长,物种非常丰富。根据2019年《宜宾市翠屏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确定:翠屏区森林面积53518.99公顷,森林覆盖率(技术标准)35.05%。林木绿化率42.30%,活立木蓄积2675034立方米,林地面积42556.48公顷。翠屏区作为宜宾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进程快,各类建设项目多,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做好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平衡处理好资源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以更严的举措监管督办。每一个案件从立案调查到下达处罚决定书整个过程,均形成执法承办大队初审、政策法规股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的闭环流程,确保了行政案件依法公正。执法人员通过案例评析会、联合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群策群力提高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近三年来,翠屏区违法案件数量和违法面积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林地违法面积下降率达95%以上。三年来全区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94起,其中:2021年191起,林地违法面积20.6116公顷;2022年123起,林地违法面积10.1251公顷;2023年80起,林地违法面积0.7643公顷。全区未发生一起林业行政案件复议和诉讼情况。
以更强的协作联动执法。根据四川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林业与公安部门的联动作用,在信息交流、情报共享、重大案件研判、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等方面紧密配合。根据林业执法案件发生情况,公安和林业执法机构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会商通报制度。涉林案件先由林业执法部门牵头调查处理,公安予以配合,参加案件调查。确属重大疑难案件、涉嫌犯罪的,则由公安机关牵头,立案侦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予以配合,高效精准将涉林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近三年来,移送涉林刑事违法案件8起,办理刑事司法机关移送行政案件4起。
以更大的力度巡林护林。翠屏区全面构建起“区—镇—村”三级林长组织责任体系,强化全区各级林长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严格执行林长制巡林、督查、考核、问责、追责等制度。编制了林长制“三单一函”,细化林长制创新方案并试点推广,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目前,全区设立区级林长2名、副林长25名;设立镇(街道)级林长32名、副林长116名;设立村级林长177名、副林长109名、监管员191名、护林员777名。区级林长、副林长巡林共计160余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620余次,村级林长巡林8500余次。
“林草兴则生态兴”。全区林竹系统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责任使命,继续锲而不舍,继续驰而不息,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不断档、森林资源监管不漏空、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让广袤的翠屏大地青山常青,绿水长流。(苏全辉 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