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召集近20户零售药店在辖区所召开全县药店“价格诚信承诺”倡议试点工作动员会,率先拉开倡导市场经营主体“价格诚信”向社会公众正式承诺的活动序幕。
承诺事项包括: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和交易行为;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定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为消费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行为,拒绝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到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并在多行业、多领域,按照“自愿承诺、履行承诺、主动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通过倡议宣传、明确主体、资质审定、发放标牌等程序,扎实推进“价格诚信承诺”工作,为实现价格诚信理念与市场经济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打下坚实基础。(周齐函 敬文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