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嘉陵区法院执行110吗……”“我打听到杨某的下落了,他在苍溪做生意,请你们快点去找他。”5月7日中午,嘉陵区法院“执行110”值班处就接到申请人吴某某线索举报,值班法官、备勤干警顾不上吃午饭,立即整队前往苍溪开展执行行动。
10年前,杨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吴某某女儿景某借款3万元,后景某将债权转让给吴某某。因杨某迟迟未偿还借款,吴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杨某向吴某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判后杨某一直未予履行,吴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查询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加之杨某本人行踪不定,无法确定其准确下落。执行法官将案件情况如实反馈给吴某某,希望吴某某积极提供杨某相关财产线索。5月7日,吴某某打听到杨某一处广告店经营场所,第一时间拨打了嘉陵区法院“执行110”举报电话。
根据吴某某指认,执行干警一行在苍溪县城找到杨某经营的广告店。时值中午时分,杨某正在广告店午休,执行干警多次敲门和喊话后,午睡正酣的杨某才意识到躲避执行的“美梦”已到头。
“我们是嘉陵区法院执行干警,关于你与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你配合执行。”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讲明来意后,杨某仍企图以其生意经营困难为由,托辞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对广告店的多台设备进行检查和核实,根据设备价值认定杨某具有履行能力,责令杨某立即履行偿还义务,否则,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拘留、查封等强制措施。
事实不容狡辩,法律不容挑战。面对强制惩戒措施威慑,杨某取来3万元现金,现场支付给吴某某,10年借款终于回到申请人手中。
下一步,嘉陵区法院将持续运行好“执行110”机制,以快速反应、高效出警、强制执行的速度和力度,从严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何泽祥 庞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