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文明礼让是安全的前提,是个人素质的一种体现,也是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基本元素,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近期,泸州市发生了两起因不礼让车辆或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
9月12日,陈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纳溪区云溪西路某斑马线时,因未减速停车让行,撞上正在过街的行人徐某,事故造成行人徐某受伤。陈某因斑马线不礼让,负事故全责。
10月1日,文某驾驶小车行驶至叙永县叙九街某路口时,因遇前方车辆通行时未停车礼让,撞上陈某驾驶摩托车,事故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文某因遇前方车辆通行时未停车让行,负事故全责。
泸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机动车遇前方有车辆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车辆遇斑马线有行人通行时,要提前减速、停车让行,全力保障行人安全。(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