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守纪“守自己、守幸福、守民心”的题中义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6-06 15:59:59 编辑:苏仁胜 点击:
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强烈感受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条例》的施行正是这一要求最硬核和有力的纪律保障。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中读懂“守纪”题中义,就会领悟到“守纪重在守自己、守纪即是守幸福、守纪终为守民心”的深刻道理。
守纪重在守自己,要心有敬畏,不碰红线。《条例》着重对党员干部明确了“六大纪律”的禁止性规定,每一条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违反纪律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便是因为守不住自己。其触碰“红线”的行为根源,主要还是没有真正做到“心有敬畏”。心无敬畏则不知所惧,犯之犹悔则已是晚矣。党员干部要做到“心有敬畏”,务须做到戒除私心杂念。可是“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私心杂念之“贼”不破,党纪学习教育将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甚至有人还会专挑纪律“漏洞”和打“擦边球”。破“心中贼”之法无它,惟守住内心。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务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纪者必受惩处。
守纪即是守幸福,要胸有明智,不破底线。《条例》是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紧箍咒”,常念常习可以起到时时警醒、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条例》也是党员干部人生和家庭幸福所系的“安全绳”,束之于身、挽之于臂,在关键时刻便能悬崖勒马而不坠于万丈深渊,故而说“守纪即是守幸福”。党员干部要做到“胸有明智”,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和领悟《条例》内容是不破纪律底线的前提,故而要沉下心来,原原本本、逐条逐句深学细悟,对其中涉及有关党纪党规的内容还要延伸和拓展学,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真正学懂弄通。同时要算好人生和事业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切勿因一己之私、一时贪念而坏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更毁了前途、累了家庭,为人所不齿、受世人唾弃。
守纪终为守民心,要行有所止,不越雷池。《条例》为党员干部划出了思想言行对与错的界线,违反《条例》的行为必然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为党纪所不容,为人民所不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守好民心,就要始终坚持为民造福,以“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初心使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铁律,今天依然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坚强保障。党员干部要“行有所止”,特别是在群众利益问题面前,务要做到不与民争利、不侵民之权、不失民之望、不伤民之心,身无官僚味、衙门风、庸俗气,而胸怀人民心、群众情、百姓念,便能获民赞、得民心。(四川省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曾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