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五年成效显著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1-29 11:15:00 编辑:苏仁胜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屏山县四大举措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五年成效显著。
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一是各级党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县委支持人大执法监督检查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党委工作部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和活动。二是健全党委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2次党委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三是健全党委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度。县委领导每年开展1-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深入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区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乡镇、各部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积极为县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言献策。四是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推动解决1-2项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对贯彻落实重大部署提出具体举措,组织推动实施。二是实行监督管理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各乡镇和县食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满足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等需要,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四是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政府牵头对耕地源头污染、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农村假劣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治理,跟踪督办,统筹推动落实。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公布辖区内监督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件,全县无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强化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督促县级部门按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主动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就重大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方面,共享资源、互通信息,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其他负责人实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作为年度报告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将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考核体系,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四是实施约谈通报。健全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力,造成本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地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等情形,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屏山县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起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守住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廖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