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叙州区全力做好冬春生活临时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叙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8月下旬召集全区17个乡镇(街道)的分管负责人、应急办主任,提前安排部署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就冬春救助业务工作和“一卡通”审批系统操作业务进行了全面培训;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对象确定、资金发放、完成时限、组织领导、审查监督等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全面摸排,精准救助。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需救助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对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严格审查,阳光公开。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纪检、组工、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对公职人员、教师、村组干部等人员及其家属是否违规申报冬春救助开展审查,对需救助家庭是否属于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审核;及时将村(社区)民主评议结果、乡镇(街道)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救助金额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协调,即时发放。上级救助资金下达后,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对接区财政局,及时调度划拨救助资金,协调代理发放银行优先办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业务。截至2024年1月10日,救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6997户63194人。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开展救灾款物专项检查,开展救助对象抽查核实,纠正“村评”“乡审”中不规范的现象,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关怀真正落实到每一名需要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叙州区应急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