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曝光2024年“铁拳”暨“春雷”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5-17 08:35:11 编辑:杨仁昌 点击:
2024年“铁拳”暨“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该局将南充市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暨“春雷”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顺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24年3月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办公电脑中含有127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所属行业等信息。经查,当事人在电商网上购买了天眼查VIP会员账号,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消费者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并通过电话拨打以及发送商业性信息的方式,邀请客户办理银行贷款业务。当事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局于2024年4月12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蓬安县某菜馆未按规定贮存醇基液体燃料案
2024年3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蓬安县某粑粑菜馆时,发现该菜馆厨房里的铁架上存放有用塑料透明桶装的醇基液体燃料,该塑料桶上未进行着色警示,也无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菜馆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于2024年3月11日前改正。2024年3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菜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菜馆仍未对厨房使用的醇基液体燃料透明塑料桶进行着色警示,仍未标识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16日,该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3年9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四川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023年9月5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点餐,增加入驻平台商家数量和点餐量,直接将平台内六家网店主页面上的“月售”单数分别从0单修改为9278单、3537单、4322单、1073单、1106单、1000单。当事人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22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购物广场使用生鲜灯逾期未整改案
2024年1月3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南部县建兴镇某购物广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鲜区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月30日,执法人员再次核查该购物广场生鲜灯整改情况,发现当事人生鲜区依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当事人使用生鲜灯逾期未整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27日,该局对其罚款5000元。
嘉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案
2023年12月27日,该局接到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嘉陵区某检测公司气瓶瓶阀检验台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具检测结果。经查,2023年12月21日,当事人因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未对相关检测项目进行检测,仅凭检测经验就对前来检测的车载CNG气瓶出具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该检测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024年3月20日,该局对该检测公司处罚款10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1000元。
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营山县某养生馆发布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案
2023年12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的大厅内摆放有57台仪器(纤体康美管理仪,型号:KJB-S600),现场有50余名老年人正在听取工作人员宣传讲解,并亲身体验上述仪器设备,同时观看视频(将储存视频的U盘插在电脑上,连接电脑与电视,再将视频投放到电视上宣传播放),当事人U盘里的视频以消费者自述的形式,宣传某品牌水溶珍珠粉胶囊、某品牌沙棘甘之福软胶囊两种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2月27日,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0元。(南充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