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企业之间的纠纷,往往费时费力。面对涉及多个企业,标的额高达4600余万元的纠纷,如何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减少企业诉累,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顺庆区法院给出“答卷”。
近日,顺庆区法院春霞调解工作室主动介入,成功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效帮助企业摆脱困局,保障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3月初,顺庆区法院收到三份起诉该区某重点企业拖欠工程款的诉状,案涉标的额高达4600余万元。同时,原告一并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立案庭研判后认为,这三起案件原被告系长期稳定合作的生意伙伴,如果径直保全并“一判了之”,不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会导致企业信用受损,影响到后续合作。当前双方争议不大且被告有履行能力,如果能在诉前调解结案,既能为双方企业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发展。
顺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霞便带领春霞调解工作室成员,迅速奔赴被告办公现场,深入了解争议情况。
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李春霞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耐心听取各方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供合理解决方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顺庆区法院召开诉讼事宜协调会,进一步推动调解方案落地。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了还款协议。
近日,两名原告均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法院耐心细致调解,不仅高效帮我们处理了纠纷,还为我们节约了近40万元的诉讼和保全费用。”
“感谢法院将企业的发展放在心上,把这次诉讼给我们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我们一定按约支付剩余款项。”
法官在案件中贯彻“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实施具体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赏和感谢。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顺庆区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继续深入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积极主动帮助和支持企业解困难、渡难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发展,贡献法院力量。(杨若潇 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