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开展“3·15守护每一分 经侦伴你行”主题宣传活动。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等方式向居民宣讲反传销、防诈骗、禁毒品等知识提醒居民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民警提示: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