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光影交织的时代,电影如同一场梦幻之旅,将人们引领进一个个绚丽多彩的世界。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是由中国电影基金会、台湾两岸电影交流委员会、雅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共同主办的电影展播系列活动。
多年来,两岸电影展为深化两岸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电影产业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两岸文化交流。电影是一种强大的文化传播工具,通过两岸电影展,大家可以看到更多来自不同背景的故事和观点,促进文化的交流和理解。
2023年8月14日至18日,以“品光影台湾 游魅力雅安”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在四川雅安成功举办,作为官方主视觉的海报一经发布就获得众多影迷关注。
主视觉海报设计选用两岸电影展logo中的紫色为主色系,搭配对比色黄色,形成鲜明的视觉反差,两边点面图形犹如海峡两岸波光粼粼的海面,遥相呼应,紧紧相连。视觉中心选用电影放映机、胶片、国宝大熊猫等元素,形成一个logo主体,展现两岸电影文化主题的同时,体现“大熊猫从雅安走向世界”的文化特色。
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将于2024年5月在雅安举办,这将是一场旖旎的光影艺术之旅,而电影展的主视觉海报,便是这场旅程的窗口,承载着影片的灵魂与情感,向观众传递着电影的魅力。为了寻找那一张能够触动心灵的创意之作,我们诚挚地向您发出电影展主视觉海报的征集邀请。
我们渴望您能以电影艺术为灵感,运用您的想象力和创意,设计出一款独具匠心的主视觉海报。让海报如同电影的预告片,提前揭示出影片的魅力所在,让观众一眼便能感受到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与主题。
在设计中,您可以运用电影相关的艺术语言,如镜头、光影、色彩、构图等,来展现电影的魅力。我们期望您的作品能够充满艺术气息,同时符合本次电影展主题:品光影台湾 游魅力雅安,引发观众们对电影展的兴趣和期待。
此次征集活动欢迎所有热爱电影、热衷于视觉艺术的朋友们积极参与。我们期待您的作品能够脱颖而出,成为电影展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让我们携手共创这场电影盛宴,让电影之光照亮每一个心灵!
征集内容
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主视觉海报:作品形式为平面海报,单幅或系列作品均可,作品应构思新颖,主题明确,色彩明朗,富有创意,融入两岸文化特色,体现雅安显著元素,增进两岸文化认同,用艺术表达增进两岸心灵契合。
主视觉海报上需展现两岸电影展logo和雅安logo,须保证其主体性及完整性,不得对其进行拉伸、变形、裁切等处理。
两岸电影展logo
雅安logo
征集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奖励设置
获奖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税前)。
优秀作品5名:赠送2张本届台湾电影展开幕式入场券、2张台湾电影观影券、2份伴手礼。
投稿要求
主要用于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新闻宣传报道、专题网站、微信推送、纪念品、剧场氛围营造、开幕式等各种活动场合等。投稿作品必须为新创作作品。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系列作品,系列作品须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作品简介随投稿附上,阐述作品亮点和创意等内容。请提交以下两种规格的文件:
(1)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或PNG的作品,竖版尺寸为1024×1646PX,横版尺寸为1646×1024PX,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72,单幅作品不超过3MB,系列组图不超过15MB。
(2)提交文件格式为PSD或AI的作品,横版尺寸1920×1080mm,竖版尺寸600×900mm,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300,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系列组图不超过500MB。
注:接受动态海报。如在主视觉海报基础上设计有视觉体系规范、延展衍生物料或应用效果图可一并提交。
投稿方式
◆在规定时间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iyuewenchuang@qq.com
◆邮件题目:“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投稿人姓名)征集投稿”,在邮件中请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雅安文旅集团艺悦文创张侃
◆联系电话:15181207831(获取LOGO文件请联系 张侃)
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代表和相关业内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最终将选定一张主海报正式发布,以及五名优秀作品,并公示评选结果。
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投稿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如投稿作品为合作作品,需由全体合作作者作为参与者共同提交,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主办方有权拒收该作品。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获奖金额均指税前金额,由作者自行缴纳税费。
(六)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项可以空缺。
(七)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八)应征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九)最终解释权归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所有。
期待您的精彩创意,让我们在电影的世界里,共享视觉盛宴!(雅安市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