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问你借电动自行车你借吗?近日,白女士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借给了“朋友”,岂料有借无还,白女士为此报了警,不想竟因此牵出了一个涉及被骗被盗数余辆电动自行车的案件。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借走了,这都两天了,那人还没有还回来。”这天,市民白女士来到新津公安兴义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秦再辉一边安抚着急的白女士,一边了解事情经过。
原来,今年三月初,白女士的面馆里来了一位“常客”,他自称姓王,是先寺村本地人。在白女士眼里,这位王姓男子经常来照顾自己的生意,而且每次到店都与他人聊得火热,似乎真的是本地人。
不久,这位男子提出,有事需要白女士帮忙,原来男子想临时借用一下电动自行车去接孩子。白女士对于“老顾客”借车这种小事,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她还亲自给对方开了锁。
眼见男子迟迟未归,白女士起初还以为他有事耽搁了,直到第二天,白女士才反应过来,这个男子一番折腾原来就是要骗走她的电动自行车,越想越气的白女士,选择了报警。
了解情况后,秦再辉及其同事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据民警介绍,该男子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出门总戴口罩,而且还用假身份证租房,频繁更换住址。
就在侦察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另一桩诈骗案件又浮出水面。在兴义镇某茶馆内,老板王大妈的电动自行车也被骗走,作案手法几乎如出一辙,种种迹象都将矛头指向同一嫌疑人。
通过大量的走访和比对,和对该男子周围关系人物的分析,民警成功地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和动向,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在其出租房内发现多副还未处理的车牌。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黄某有多次诈骗前科并有服刑记录。今年,他还先后在新津、双流、崇州等地,多次以“借车”为由,对沿街店铺进行诈骗。转手便将“借”来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变卖。
犯罪嫌疑人黄某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巧舌如簧,他利用商家、店员对顾客的善意以及对身边财物疏于防范,假借应急之名来诈骗财物。因为演得逼真、口舌如簧,所以屡屡得手。
新津公安提醒广大市民: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财物借给陌生人使用。(成都新津公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