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构建常态化行政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工作,9月15日上午,大安区法院联合区水务局召开“河湖长制+法院”工作推进会。大安区法院审委会专委刘萍、行政庭庭长林晓宇、牛佛法庭法官助理何永彬,区水务局局长周平、局长助理刘明姣及双方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大安区建立“河湖长制+法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行政管理、司法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协同性与一体化不足、能动性与联动性边界不清、预防性缺位与修复性不足等问题,通过建立区级协作体系,实行“水务+法院+N部门”的工作模式,加强工作协同、资源共享,凝聚环境司法保护合力,有效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会议指出,下一步区法院、区水务局将加强对接协调,探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沟通协调机制、“镇乡(街道)河长+法庭庭长”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培训交流机制、生态修复共建机制等工作机制,深化执法与司法联动,加强普法宣传、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协调对接,依法高效妥善处理涉河(湖)水生态环境纠纷,共促辖区流域水质提升。(郭涛 大安区河长制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