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委托鉴定、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办理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8月23日,阆中市法院首次以“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办理委托鉴定工作。
阆中市法院立案庭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阆中市法院官网发布公告,邀请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中符合要求的工程造价类鉴定机构报名参加该院一起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竞争。公告发布后,共有11家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通过审核。
随后,在政治部(督察室)的监督下,阆中市法院组成5人评审小组,在多功能厅开展现场评审及摇号工作,最终,一家机构以低于10万元的鉴定费用、鉴定周期20天摇中,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阆中市法院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此次以“竞争+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使鉴定费用下降77%,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技术工作对审判工作的专业技术保障能力。阆中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同行,审慎对待涉企案件,不断寻找最优解决方法,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中心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