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心·行——连心桥”品牌引领 推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2-14 12:36:22 编辑:刘军 点击:
近年来,泸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心·行——连心桥”品牌引领,与民连心、与民同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法治产品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品牌引领,素能提升,凝聚行政检察队伍合力
打造“心·行——连心桥”行政检察品牌。泸县检察院行政检察与民连心、与民同行,挂牌成立了“龙桥连心——特殊群体保护检察服务中心”,单设行政检察办案组专项办理相关案件;建立行政检察基地,开展行政检察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努力破解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难点问题,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检察专业人才培养,定期开展案例分享、案件交叉评查、公开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比、跨岗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行政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
府检联动,能动履职,行政检察监督走深做实
泸县检察院积极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履职、加强联动配合、促进法治泸县建设等14项内容,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泸县检察院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将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执法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的情况纳入政治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和法律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监督合力。
由泸县政法委牵头,泸县检察院定期组织法院、乡镇(街道)、政府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府检联动机制运行情况,会商法治政府共建对策,进一步推动府检资源整合、力量融合,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双促进、双提升。
强化监督,与民同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
营商环境共护。泸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开展“双蓝同心”品牌共建,会签《关于行政检察服务“两个健康”助力“东翼”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涉企超范围冻结、久拖不执等问题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企业纾困解难;开展行政合规试点,成功为一酒业公司开展行政合规审查,帮助整改问题,规范管理,重新恢复生产经营;研发“检企E心”平台,为企业打通一条可以与检察机关实时联系的“直通车”,实现与企业的实时交流和对企业的精准服务;助推泸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推进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协同激发市场竞争和创新活力,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社会治理共治。为推动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破解“裁执分离”难题,对裁执分离案件中行政机关缺乏强制执行权导致执行难的,泸县形成了县政府组织实施、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检察机关监督的治理格局。值得一提的是,泸县的1起案件入选了最高检、自然资源部首届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此外,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冒名、多领医保基金普遍性问题,泸县检察院助推县府办出台《参保死亡人员医保基金监管协作办法》,并推动全县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清理,切实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行政争议共解。泸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在进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将行政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诉源治理,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数字赋能,外通内融,行政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泸县检察院注重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个案办理向类案办理转变。针对市场主体为逃避行政处罚违规注销、恶意注销的情形,泸县检察院构建了市场主体行政违法注销监督模型,通过对全市2375条已登记注销的市场主体数据和7034条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比对,发现线索6条,案件化办理3件,向行政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撤销违法注销案件1件。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举行四川省监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该模型获得了三等奖。(卢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