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森林草原禁火令发布 首名违规野外用火人员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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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1-04 22:06:38 编辑:吕纪元
为切实控制火源,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2021年12月31日,甘洛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甘洛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第1号)、《甘洛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第2号)。2022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甘洛警方就查处了首起违反禁令野外用火案件,查处违法行为人1名。
2022年1月1日上午,甘洛警方接到田坝镇政府报警称家住甘洛县田坝镇某村村民阿木某某(男,64岁,四川甘洛人)违反政府发布的禁令在野外违规用火。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正在山地里焚烧玉米秸杆阿木某某查获。现场将火熄灭后,民警依法将阿木某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执法功能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阿木某某对自己于1月1日一早到自己位于山上的山地里,点火对地里的玉米秸杆进行焚烧的违法行为作了陈述及申辩。
目前,阿木某某因违反人民政府发布的禁令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公安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曾凡勇 赵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