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八号检察建议”。
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信息专题工作会,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深度剖析当前县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开启“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办案模式。
按照“创新、发展、联动、共赢”和依法能动履职理念,结合基层检察人少、案多、事杂等工作特点,建立“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办案机制,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健康发展。
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办案领导小组,负责组建队伍、指导办案和后勤保障。
“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办案团队由公益诉讼院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信息等部门组成,由公益诉讼院检察部牵头,司法警察大队和检察技术信息等部门全程参与办案。
公益诉讼院检察部严格证据搜集、资料管理、实地调查、群众走访、笔录制作等相关规定,指导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信息等人员协作办案,确保依法依规。
司法警察大队联合公益诉讼院检察部制定应急预案,按照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深入协作全面配合,并科学预判调查取证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之初。
检察技术信息人员配备无人机协助“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办案,负责实施远距离高空取证,让科技翅膀随公益诉讼翱翔蓝天。
今年以来,营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司法警察”开展了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烟花爆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活动,在监督排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消灭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并持续跟进监督。(漆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