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法官,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们两家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地步。”近日,仪陇县法院立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承办法官漆家明表示感谢。
小小误会,互相伤害
原告赖某与被告宁某系亲戚、邻居。2020年12月,原告在被告家堡坎边割猪草,被告却误以为原告在损坏堡坎,双方发生言语和肢体纠纷,在此过程中,原告右肩被被告误伤。
经村委会调解,被告赔偿了原告三百余元医药费。之后,原告一直感到右肩疼痛,进行了自行治疗,并作了鉴定。结果表明,原告右肩构成十级伤残,为陈旧伤。原告遂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多方走访,了解详情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双方询问具体情况,多次走访村社干部、周围群众,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得知双方因“田边地角”的事积怨已深,对于此次纠纷,双方也是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考虑到双方系亲戚、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简单地一“判”了之,非但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还可能让矛盾激化升级,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
释法明理,握手言和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心中的“委屈”,当好情绪“树洞”,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希望双方能放下芥蒂、握手言和,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随后,承办法官采取“逐个击破”策略进行调解。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为原告算经济账,分析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赔偿金额大概有多少,以降低原告期望值;另一方面从被告家人着手,分析原告提供的各项证据表明,被告确实应承担责任。功夫不负苦心人,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
同时,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阐明矛盾纠纷对于时间、亲情等的损害,耐心劝诫双方以后要相互谦让、和睦相处,原被告均作出回应,表示会摒弃前嫌,重拾亲情与邻里情。
仪陇县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找准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做到案结事了,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司法效果。(郭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