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由共青团营山县委和县晨光公益志愿者协会主办的“法润青春·检护花开”法治宣传活动在营山县化育初级中学举行。
在活动中,团县委书记黄丽娟对营山县团费制度改革试点“青益计划”公益项目开展情况作了详细介绍:这是一个鼓励团员捐赠的公益化项目,对应抵扣当年度应缴纳团费,将缴纳团费变为爱心助力,为公益项目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增强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以“法润青春·检护花开”为主题,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带进校园,为该校百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知心姐姐”王思卉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权利规定,讲解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以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等规定内容。
同时,根据学生们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点,以互动问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从防范电诈、预防性侵、禁毒防毒等方面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日常学习和校园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学们听得入心、学得入脑,提升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知心姐姐”李姣和第四检察部干警文辉给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宣传册上印有《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项学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附有遇到不法侵害时的正确做法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同时,他们还为参与答题互动的同学送上了精美的法治小礼品。
“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我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后我们要坚决抵制毒品,不吃陌生人给予的东西。”.....法治课接近尾声,七年级同学们在谈到感想时说道。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社会的责任、法律的义务、学校的职责,更是每一位法律人要做的事情。一个人的温柔,是暖心。一群人的温柔,才是正义。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将紧密联系辖区内学校,继续与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做实为民办实事活动,为未成年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王思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