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后女方向男方索要子女抚养费的案件过程中,通过积极努力,成功将拖欠的抚养费执行到位,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家住南充的明女士与项先生本是一对夫妻,并生有一子女。因各种矛盾导致夫妻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随明女士生活,项先生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700元。
其后,项先生却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明女士索要未果,遂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执行行动,先后采取了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久就将其拖欠的抚养费共计9000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并于近日及时支付给了明女士。明女士收到款后,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