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潘丽琼获评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3-03 09:07:32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日前,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先进事迹的通知》。中央政法委评选闫相华等200名同志为“双百政法英模”,其中检察系统35名,营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丽琼入选检察系统“双百政法英模”。

潘丽琼2006年4月进入营山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控申、侦监、刑执等部门的多个岗位履职,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23个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7项工作机制创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肯定。

“面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群众的新期盼,唯有开拓创新才能交出让群众满意的答卷。”这是潘丽琼16年奋战基层检察一线的感悟。在控申部门工作时,她来回奔波,化解信访积案、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推动营山县检察院连续多年保持涉检信访清“零”目标。2015年,她创造性提出“互联网+控申”工作方式,推动营山县检察院大力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互联网+检察”连续两年收入《中国法治蓝皮书》。她参与创建的“知心姐姐”未检团队,探索出“5+1”观护模式等有益经验,与企业、学校共建4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常态化开展观护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帮教涉案未成年人158人,帮助30余人复学或就业,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靓丽名片。2021年,潘丽琼的形象图片展现在成都市第18号地铁线上,成为群众家门口检察院的“代言人”。(杨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