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营山县法院以“四个强化”,助推“无讼村(居)”建设,开创服务基层治理新局面。
强化党建引领,确保“无讼村(居)”建设方向正确。利用党建平台,把纠纷化解工作融入乡村治理,把最熟悉乡村工作的镇村干部争取到纠纷化解队伍中来,让矛盾尽可能化解在诉前。通过党组织对接,对具体纠纷进行分析,提出法律建议和应对方法,发挥好预测、预警、预防作用。设立党群司法服务站,集“需求征集、提供服务、沟通协调”于一体,不断吸纳好的解纷意见,推动形成良性循环。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营山县法院已在星火镇宝峰村、木垭镇龙伏社区挂牌成立了2个“无讼村(居)”,深植“宽容、理解、和谐、沟通”理念,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强化制度创建,增强“无讼村(居)”多元解纷能力。建立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根据纠纷性质、特点、及可能引发的危害,及时预警通报。建立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村(居)内的纠纷态势统计分析,准确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纠纷调解机制,线上依托人民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纷,线下构建由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融合的多元化解机制,组建“无讼”人才队伍,开展法律政策咨询、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已吸纳10余名村社干部加入“无讼”队伍,200余起纠纷“无讼”调解。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无讼村(居)”共治共理局面。常态化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法庭定期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对接,就辖区纠纷总体情况、解决办法、典型案例、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规则标准,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微信群,各部门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对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由法庭提出对策后,当地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合力破解各领域出现的疑难复杂纠纷。通过共治共理的思路和实际举措,涉及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无讼村(居)”全民法治意识。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围绕“产业园”“土地流转”等热点主题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切实满足基层民众的现实法治需求。结合地域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充分考虑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民众的受教育程度等实情,开展法治宣传,以生活类、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为主,开展不同内容的法治宣传。丰富法治宣传手段,通过“两微一端”“民间歌谣”“巡回审判”“坝坝法庭”等基层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近年来,辖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进村社法治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图文资料5000余份,“无讼”理念深入人心。(何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