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急事,要找执行法官……” 2月21日,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走进营山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原来该名男子黄某是某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因向黄某租赁塔吊进行工地建设后未付租金,2020年被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一直外出,本案终本处理。最近被执行人回老家,黄某听闻其行踪,欲找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扣押。但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查询后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原来,申请执行人黄某竟是该院多达7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且都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黄某拖欠了近十名农民工的工资。了解到这样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立刻联系执行干警,两名执行干警立刻赶到诉讼服务大厅,将黄某带至拘传室。到达拘传室后,黄某表示,自己要收到自己申请案件的钱后,才能履行被执行的钱款。
执行干警显然对这样的说法并不采信,黄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近两年,无论上一个案件是否履行到位,两年时间黄某作为工程承包人,同时有塔吊等提供租赁,在有新的收入后都应该先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黄某却仍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社会关切的重点问题,执行干警要求黄某当场给付部分农民工工资,解决部分农民工生活困难问题,但黄某却态度恶劣,表示如果自己没有收到自己申请执行的款项,就不会支付自己被执行的款项。
执行干警解释道:黄某所申请的案件,执行干警将会立刻跟进,根据黄某所提供的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但案件的执行需要过程,这笔款项收到也需要时间。农民工的工资却经不起漫长的等待,对于农民工兄弟们来说,一分一毫都对他们的生活有极大的影响。
黄某却油盐不进。执行干警对其名下财产再次查询,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过近一天的“软磨硬泡”,黄某仍不同意拿出钱来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下午五点,黄某被带至医院做拘留前体检;下午六点,黄某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到达拘留所,在采集完黄某的基本信息后,晚上十点,黄某最终入所被拘留。(杨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