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投票来啦!为您心目中的2021泸州最美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投上宝贵的一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3-05 13:36:32 编辑:陈宣海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积极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拟在“3.15”活动期间开展“寻找2021泸州最美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2021年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广受社会肯定和赞誉的消费维权人物,通过征集、初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10名“2021泸州最美消费维权年度人物”。现对入围人选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

2022年3月3日0时至2022年3月7日23:55

投票规则

1.本次投票每天设置一期,共五期。分别为

3月3日(第一期)、3月4日(第二期)、3月5日(第三期)、3月6日(第四期)、3月7日(第五期)。

2.投票期间,每位用户在每期投票页面上为参评人选投1票,可多选(最多10名)。

3.每个微信号每期只有一次投票机会,投票提交后不可修改。

4.投票结束后,每位参评人选5期的票数总和为最终票数,投票结果审核无误后,进行专家评审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统一公布。

5.严禁通过商业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途径拉票、投票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2021泸州最美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入围人选名单及维权事迹

按姓氏笔画排序

1.成大印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始终以保护人民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岗位,忠于职守,严厉打击酒类、烟草行业制假售假犯罪,切实维护泸州名优酒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主办的制假售假案件共打击犯罪嫌疑人50余名,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八千余万元。一是勇挑重担,攻艰克难,积极学习新的侦查技术,先后成功侦破部督、厅督案件10余起,收缴假烟1000余件,涉案资金2亿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主办的“10.1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和“2.25假烟网络案”的部、厅督案件,远赴闽、云、黔、渝等地,不顾个人安危化装深入侦查,锁定犯罪证据,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并判刑,案件均被省烟草专卖局评为一等奖,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二是不顾个人安危顽强拼搏,保护泸州知名品牌酒类知识产权。侦办各类制售假酒案件5件,特别是侦办的王某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研判分析、跟踪蹲守,在技侦、网安、大数据支队的强力支撑配合下,将制假售假团伙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均已起诉判刑,缴获假酒2000余件,市场货值400余万元,这是历年来经侦支队侦办的保护潭酒知识产权案件中涉案人员、涉案金额、仿冒件数最多的案件。

2.李波

泸县市场监管局云龙所所长,中共党员,中共泸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云龙片区支部书记,泸县消委云龙分会负责人;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将“12315”视为“保民利,护民生”的一道金字招牌,用责任和担当书写维权战线的基层实绩。牢记与时俱进,知法学法用法普法,掌握消费调处的一般规律,善于运用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用心用情用理,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体谅,站在社会公平性的角度去处理消费纠纷,努力撑起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的大旗。特别针对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微商经济圈,坐店式体验营销、学生学习软件预付式消费等新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例归集和探究;多次组织消费维权“五进”活动,提升普法能力。所撰写的案例获“2018年全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三等奖”,2019消费维权案例评选二等奖”,2021年的消费典型案件《“滞纳金“缴与不缴之争》被市市监局与重庆江津局联办的《消费维权动态》第三期采用。

3.陈英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长。从事消费维权工作8年多,先后被评为“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纳溪区十佳调解能手”,所在单位纳溪区消委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所在股室被纳溪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工作中积极参与调解汽车消费纠纷、老年人保健品群体性投诉等,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多次开展流动课堂流动讲-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多次出席泸州市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前期物业收费论证会、纳溪区生猪屠宰费调整、烟草零售网点布局听证会等,能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建议。积极参与《重点领域消费纠纷调处指南》之“家用汽车篇”一书的编撰,指导市汽贸商会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行业,线上线下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处理消费投诉。

4.赵灿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90后青年律师,泸州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从业以来,长期致力于广大消费者、农民工等法律弱势群体的维权事业。在研究新型消费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寻求合理、合法、创新、高效、便捷的维权路径,以创新思维、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为宗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代理袁某某与泸州恒大御景湾房地产开发企业“无理由退房”案中胜诉,要求房开企业返还袁某某近18万元首付款的诉请获得法院支持,在个案中成功维护了消费者袁某某的合法利益的同时,该案作为泸州地区“恒大无理由退房”的首案,为广大泸州恒大商品房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提供了法律参考。2021年在王某某与某汽车经销商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中,在证据不足难以胜诉的情况下,协助王某某通过市场监管局、消委居间调解的方式挽回损失。2021年某小区开发商按照规划动工修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卫生间时,小区业主因购房时对该规划并不知情而反对修建,本律师介入后同开发商协商、谈判,最终协助双方向规划部门申请了规划变更,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5.严维红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热心公益事业,已义务服务物业行业2年有余,多次组织与参与“3·15”物业管理服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本着能用自身所学长效为社会服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倍感欣慰。一是以物业协会为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集中宣传,开办物业管理服务知识大讲堂,组织专家对协会成员单位集中授课,规范物业行业标准,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以物业小区为阵地,扎根社会最基层。以“邻里之家”“3.15在身边”等活动为主题,接受群众咨询,利用物协公众微信号宣传物业知识,形成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效果,切实维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物业服务费价格调整、协调解决物业服务行业的难点和痛点,走访企业310余家,走访小区业主2000余户,受众群众达10000余人。处理违章装修、装修管理及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等纠纷,针对房地产、建筑及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消费维权累计到现场服务和接待物业企业80余次、为全市280余个物业企业进行水、电、税收等事宜沟通协调,逐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其中业委会60余次、业主180余次、电话300余次。

6.蒋英志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符阳所所长。2003年以来先后在四个市场监管所(工商所)工作,活跃在消费维权的第一线。熟知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基层维权经验。2010年担任工商所所长后至今,指导处理的消费纠纷不计其数,小到两、三块钱,大到二三十万,均依法依规办理。在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处罚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调解处理的过期药品获赔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保健品投诉退赔等均被市监局、消委评为消费纠纷调处优秀典型案例。工作秉持处理投诉不推诿、打击违法行不手软、耐心细心周到热情、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仅2021年,符阳市场监管所就受理投诉举报545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参与其他部门牵头处置的维权案件30余起。

7. 吴茂聪

任职市委宣传部。从事版权保护工作三年多来,一是以“双打”“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减少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失。2021年统筹办理打击侵权盗版案件9件,居全省第二位,省版权局通报表扬。1件案件由全国“双打”办、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二是开展源头清理,强化对网上网下出版物市场的监管,营造了健康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尊重消费权益良好氛围。抓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绿书签”等活动。在酒博会、商博会期间,联合相关部门现场设立维权工作站,以实际行动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19年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曾多次被单位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家庭评为市级“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

8.晏磊

中共叙永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叙永县市场监管局永宁所所长,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同所内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多年被市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省市场监管卫士”先进个人。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尽职尽责,依法维权,对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受理投诉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受理投诉做到生人熟人、大人小孩、大事小事一个样,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两年来接到投诉电话5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0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投诉解决率为99%。

9.崔小平

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彰德所工作员。2016年以来一直负责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工作中,积极充当消费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润滑剂”,推动维权工作上新台阶。

厉奋发,笃行不怠。消费调解中守底线,有温度,不让主观情绪左右维权工作,抓住契机进行宣传引导,在法律温度下让争议双方从面红耳赤到握手言和。

依法办事,强势维权。对违反法律规定侵权的行为,坚决强势维护消费者权益,利用好“诉转案”机制,保障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提升能力,实现价值。以12315热线为提供学习动力的平台,督促自己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寻找法律条文中治理侵权的“偏方”,在争议双方矛盾的解除、当事人满意的答复中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快乐。

10.周星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所,从事消费者维权工作已6年,处理了4000多起投诉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得到最多的就是来自消费者的感谢二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方面的宣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寻求帮助的消费者逐渐增多,涉及的行业,事件也更全面,也有无理维权,过度维权的现象。在面对各种投诉时,能够认真聆听消费者诉求,耐心与双方沟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费者维权工作事多事杂,在工作中,也遇到很多消费者的不理解,不信任,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变成消费者的出气筒。但无论工作有多艰难,仍坚持为消费者护好权,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一份贡献,为党旗增添一份光彩。

11.冯骏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省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市消费维权公益律师。自参加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以消费维权为自己的中心业务方向。坚持在各种场合,特别是新闻媒体采访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2021年累计在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日报、泸州川江都市报等回答记者提问20余次左右。通过对相关消费维权问题的剖析,帮助消费者找准维权方向,促使经营者认识自己的相关错误,及时改正,妥善化解纠纷。强化对消费维权进行宣导,积极为广大消费者群体维权,通过诉讼程序减少消费者相应损失,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意识,避免闹访、缠访、过度维权。作为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汽车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积极参加消费维权知识问题汇编的编撰,通过预防的方式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尊重经营者的合法合理权利,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和知识的服务。

12.刘剑

西南医科大学教师,省、市消费维权志愿者,获评中消协“2019年度最美消费维权20名人物”。曾接受中消协委派,以“暗访者”身份,只身一人参与国内知名旅游线路的服务水平调查,搜集汇总丰富真实的资料,如实提交评估报告。结合教师专业,以药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为依托,先后为若干群众提供消费咨询服务,以促进消费者理性看待求医问药、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种种现象及问题。以细致的态度对待生活中所接触到的消费现象,积极参与泸州出租车定价听证会、水费改革听证费、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提出客观理性的思考及建议,多次担任消费维权案例评审活动的评委。通过协调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促进消费知识普及,推动大学校园内的各项宣教工作。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宣讲消费维权的经典故事,通过针对性的指导对大学生消费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进行干预,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13.闵小庆

2021年牵头泸州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作中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尽职尽责,依法维权。牵头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强化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同建立银行业诉调对接机制,严格按政策要求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做到年度200余件投诉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投诉处理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固本强基,压实责任。牵头开展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查,压实被监管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宣传,提升意识。组织机构开展3.15消费者权益宣传周、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集中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牵头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自贸区、进企业、进乡村”五进宣传活动,编制《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并印发3万余份,惠及金融消费者逾万人次,有效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14.宋燕

泸县市场监管局园区所工作员。2021年8月开始从事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半年时间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维权调解经验,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3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麻烦,不论涉及投诉金额大小,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依法维权,对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消费调解中积极调整心态,不断加强心理素质锻炼,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15. 郑维

四川结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市消费维权公益律师。热心消费维权事业,自2018年3月起担任泸州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公益律师以来,在履职期间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恪守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谋私利。在消费者刘先生诉吴某、陈某、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消费者代理诉讼并成功获得购车款三倍的赔偿共计809400元,所撰写的代理词于2022年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