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时间
2022年3月3日0时至2022年3月7日23:55
投票规则
1.本次投票每天设置一期,共五期。分别为
3月3日(第一期)、3月4日(第二期)、3月5日(第三期)、3月6日(第四期)、3月7日(第五期)。
2.投票期间,每位用户在每期投票页面上为参评人选投1票,可多选(最多10名)。
3.每个微信号每期只有一次投票机会,
4.投票结束后,每位参评人选5期的票数总和为最终票数,投票结果审核无误后,进行专家评审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统一公布。
5.严禁通过商业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途径拉票、投票作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2021泸州最美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入围人选名单及维权事迹
按姓氏笔画排序
1.成大印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始终以保护人民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岗位,忠于职守,严厉打击酒类、烟草行业制假售假犯罪,切实维护泸州名优酒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主办的制假售假案件共打击犯罪嫌疑人50余名,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八千余万元。一是勇挑重担,攻艰克难,积极学习新的侦查技术,先后成功侦破部督、厅督案件10余起,收缴假烟1000余件,涉案资金2亿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主办的“10.12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和“2.25假烟网络案”的部、厅督案件,远赴闽、云、黔、渝等地,不顾个人安危化装深入侦查,锁定犯罪证据,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并判刑,案件均被省烟草专卖局评为一等奖,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二是不顾个人安危顽强拼搏,保护泸州知名品牌酒类知识产权。侦办各类制售假酒案件5件,特别是侦办的王某等
2.李波
泸县市场监管局云龙所所长,中共党员,中共泸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云龙片区支部书记,泸县消委云龙分会负责人;在消费维权工作中
3.陈英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长。从事消费维权工作8年多,先后被评为“2016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纳溪区十佳调解能手”,所在单位纳溪区消委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所在股室被纳溪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工作中积极参与调解汽车消费纠纷、老年人保健品群体性投诉等,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多次开展流动课堂流动讲-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多次出席泸州市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前期物业收费论证会、纳溪区生猪屠宰费调整、烟草零售网点布局听证会等,能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建议。积极参与《重点领域消费纠纷调处指南》之“家用汽车篇”一书的编撰,指导市汽贸商会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行业,线上线下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处理消费投诉。
4.赵灿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90后青年律师,泸州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从业以来,长期致力于广大消费者、农民工等
5.严维红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热心公益事业,已
6.蒋英志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符阳所所长。2003年以来先后在四个市场监管所(工商所)工作,活跃在消费维权的第一线。熟知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基层维权经验。2010年担任工商所所长后至今,指导处理的消费纠纷不计其数,小到两、三块钱,大到二三十万,均依法依规办理。在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打击处罚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调解处理的过期药品获赔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保健品投诉退赔等均被市监局、消委评为消费纠纷调处优秀典型案例。工作秉持处理投诉不推诿、打击违法行不手软、耐心细心周到热情、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仅2021年,符阳市场监管所就受理投诉举报545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参与其他部门牵头处置的维权案件30余起。
7. 吴茂聪
任职市委宣传部。从事版权保护工作三年多来,一是以“双打”“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减少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失。2021年统筹办理打击侵权盗版案件9件,居全省第二位,省版权局通报表扬。1件案件由全国“双打”办、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二是开展源头清理,强化对网上网下出版物市场的监管,营造了健康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尊重
8.晏磊
中共叙永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叙永县市场监管局永宁所所长,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同所内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多年被市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省市场监管卫士”先进个人。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尽职尽责,依法维权,对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受理投诉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受理投诉做到生人熟人、大人小孩、大事小事一个样,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两年来接到投诉电话5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0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余元,投诉解决率为99%。
9.崔小平
古蔺县市场监管局彰德所
依法办事,强势维权。对违反法律规定侵权的行为,坚决强势维护消费者权益,利用好“诉转案”机制,保障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提升能力,实现价值。以12315热线为提供学习动力的平台,督促自己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寻找法律条文中治理侵权的“偏方”,在争议双方矛盾的解除、当事人满意的答复中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快乐。
10.周星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所,从事消费者维权工作已6年,处理了4000多起投诉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得到最多的就是来自消费者的感谢二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方面的宣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寻求帮助的消费者逐渐增多,涉及的行业,事件也更全面,也有无理维权,过度维权的现象。在面对各种投诉时,能够认真聆听消费者诉求,耐心与双方沟通,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消费者维权工作事多事杂,在工作中,也遇到很多消费者的不理解,不信任,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变成消费者的出气筒。但无论工作有多艰难,仍坚持为消费者护好权,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一份贡献,为党旗增添一份光彩。
11.冯骏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省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市消费维权公益律师。自参加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以消费维权为自己的中心业务方向。坚持在各种场合,特别是新闻媒体采访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2021年累计在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泸州日报、泸州川江都市报等回答记者提问20余次左右。通过对相关消费维权问题的剖析,帮助消费者找准维权方向,促使经营者认识自己的相关错误,及时改正,妥善化解纠纷。强化对消费维权进行宣导,积极为广大消费者群体维权,通过诉讼程序减少消费者相应损失,为广大消费者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意识,避免闹访、缠访、过度维权。作为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汽车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积极参加消费维权知识问题汇编的编撰,通过预防的方式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尊重经营者的合法合理权利,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和知识的服务。
12.刘剑
西南医科大学教师,省、市消费维权志愿者,获评中消协“2019年度最美消费维权20名人物”。曾接受中消协委派,以“暗访者”身份,只身一人参与国内知名旅游线路的服务水平调查,搜集汇总丰富真实的资料,如实提交评估报告。结合教师专业,以药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为依托,先后为若干群众提供消费咨询服务,以促进消费者理性看待求医问药、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种种现象及问题。以细致的态度对待生活中所接触到的消费现象,积极参与泸州出租车定价听证会、水费改革听证费、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提出客观理性的思考及建议,多次担任消费维权案例评审活动的评委。通过协调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促进消费知识普及,推动大学校园内的各项宣教工作。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宣讲消费维权的经典故事,通过针对性的指导对大学生消费中存在的一些风险进行干预,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13.闵小庆
2021年牵头泸州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作中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尽职尽责,依法维权。牵头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强化与其他部门沟通协同建立银行业诉调对接机制,严格按政策要求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做到年度200余件投诉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投诉处理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固本强基,压实责任。牵头开展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查,压实被监管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宣传,提升意识。组织机构开展3.15消费者权益宣传周、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集中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牵头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自贸区、进企业、进乡村”五进宣传活动,编制《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并印发3万余份,惠及金融消费者逾万人次,有效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14.宋燕
泸县市场监管局园区所工作员。2021年8月开始从事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半年时间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维权调解经验,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3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麻烦,不论涉及投诉金额大小,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依法维权,对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消费调解中积极调整心态,不断加强心理素质锻炼,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15. 郑维
四川结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市消费维权公益律师。热心消费维权事业,自2018年3月起担任泸州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公益律师以来,在履职期间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恪守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谋私利。在消费者刘先生诉吴某、陈某、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为消费者代理诉讼并成功获得购车款三倍的赔偿共计809400元,所撰写的代理词于2022年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