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守护 | 江阳法院强化执行 让民工温“薪”过年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2-09 15:58:45 编辑:陈宣海 点击:
近日,江阳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欠薪案件,为11位工人追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18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至4月,彭某等11位工人先后与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施工员、安全员、放线员等工作。合同中,双方对工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进行约定。

后该公司因项目工程移交手续繁杂,需推迟进场时间,向工人承诺开工后按合同补发工资。一段时间后,该公司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彭某等11位工人向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11位工人工资、经济补偿共计18万余元,并补缴2021年4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

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彭某等11位工人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阳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因担心招投标受影响,便多次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干警,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希望法院能解除公司账户冻结。

执行干警向其充分释明执行办案流程及相关法律后果后,该公司随即主动联系彭某等11位工人,就保险补缴金额达成一致,并在近日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工人们为法院的高效执行点赞。

江阳法院提示,对于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若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阳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