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首例袭警罪宣判 被告获刑十个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1-12 16:31:36 编辑:陈宣海 点击:
近日,合江县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合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王某某与朋友在符阳街道一小区内与他人发生争执,合江县公安局民警处警过程中,王某某与朋友拒不配合,以辱骂、推搡、抓扯的方式反抗,致使民警的脸部被抓伤、警服被扯坏。

警徽不可辱 警威不可欺

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合江公安提醒,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对袭警等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请广大群众自觉配合,执法执勤民警的工作,切勿因一时“脑热”令自己追悔莫及。(合江县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