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检察院突出“三个作用” 深化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12 07:43:14 编辑:杨仁昌 点击:

去年以来,阆中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和南充市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突出强基导向,强化系统观念,注重法治思维,增强政治、业务、队伍建设,夯实基层院建设四梁八柱,不断深化基层检察建设工作典型培育,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阆中市检察院突出“三个作用” 深化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
阆中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突出思想教育“牵引”作用,提升政治建检水平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党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强化党建引领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班子,持续推进“党建月历”工作法,把党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做到同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2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党组织”,2名党务干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强化服务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创卫、风险防范、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南充市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阆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等。

阆中市检察院突出“三个作用” 深化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
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突出品牌创建“支撑”作用,提升业务立检水平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先后批捕和起诉王某某等12人利用网络炒股软件实施团伙诈骗案、朱某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等案件。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办理的李某、王某徇私枉法案入选省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辑》,办理的田某某交通肇事案入选《检察技术与信息化》典型案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建立规范机制,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引入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做实民事检察。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检律”协作,与本地5家律所建立协作机制,拓展民事诉讼监督案源。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起诉案件7件。进一步做强行政检察。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南充市检察院成功促成1件长达八年的因棚户区改造引发的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联合南部、苍溪加强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多次被《检察日报》《四川法治报》报道。同时,推动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同步发展。分别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累计督促和监督追缴、执行资金400余万元;推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起草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市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制度的落实和适用,对4名民营企业负责人经公开听证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切实护航非公经济发展。

阆中市检察院突出“三个作用” 深化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
举行“三培育三引领”优秀办案团队培育对象授牌仪式

突出团队培育“固基”作用,提升素质强检水平

实施“名优”培育计划,以该院此前已有的四川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能手、全省民行业务能手等6名业务骨干为领衔人,并以领衔人命名检察工作室,成立6个检察办案团队,推动检察技术、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含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信息网络金融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六个方面的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办案团队的培育。在工作经费、教育培训资源、评先评优机会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开展在同一业务条线、不同业务条线,以及团队成员之间的工作实绩、业务技能、影响力比拼,注重实战化、特色化、理论化培养锻炼,每季度、半年和年度开展评估,带动全院检察官和检察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提升。截至目前,该院实施的“名优”计划已培育出全省执法监督人才库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未检业务能手、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又一批新的业务骨干,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典型培育的基础,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