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检察院以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三化”建设为牵引 助力司法办案“三效齐升”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20 09:31:10 编辑:杨仁昌 点击:

蓬安县检察院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职务犯罪案件“能听尽听”原则,改变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封闭性办案模式,让司法办案从“幕后”走向“前台”,充分听取各方人员意见,以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的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促进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三效齐升”。

高位推动,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

更新理念,打破听证顾虑。该院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的教育,以更新理念、统一思想,强化对检察听证活动提升司法公信的认识,注重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提升办案质量,化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主动办大案,带头主持开展听证工作,并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变“要我做”为“跟我上”,其引领作用得到明显发挥。

以“考”促“公”,确保落实落地。以考核引导不断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该院将公开听证工作质效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年定位、季总结、月通报,让全体检察官、各办案组晒数据、谈心得,指问题、提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抓实抓细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健全机制,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规范化

规范听证场所。该院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厉行节约、适用可行”的原则,在办案工作区独立建成了设备齐全、规范美观、庄重肃穆、朴实简约,安全感与舒适感兼具的标准化听证室,为听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规范听证程序。该院以听证规章制度等建设为牵引,结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优化听证人员选用、听证程序设置、规范文书制作、精简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等,有力促进听证程序规范。

规范听证管理。根据职能职责,明确由第五检察部负责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听证室的维护,使用部门负责听证期间的会议组织、会场布置、会议保密、安全等工作。在每次听证前三天,第五检察部根据部门听证要求,给相关人员发出提示说明书。各部门及时精细准备,有力确保了听证室管理规范有序、公开听证顺利开展。

明确标准,促进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实质化

该院根据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办案特点、证据体系自身规律和审查起诉阶段听证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实质化。精心梳理争议焦点,确保听证高质量。案件承办人精细梳理事实真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书面阅卷不能明确说明的相关疑问等争议焦点内容,作为公开听证会的重点,着力解决听证点位把握不准的问题。

精细选择“外脑”释疑,确保听证高效果。在听证员的选择上,该院注重“专”“群”结合。一方面按照法定要求组织申请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适时邀请涉及案件重点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外脑”把脉,“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使争议双方对焦点问题科学界定结果心服口服。另一方面邀请社会知名度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等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以确保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等因素,取得办案“三个效果”统一。

精准认罪认罚,确保听证高效益。该院通过证据开示、充分阐述控辩双方和第三方观点等方式,以公开听证确保准确判断和甄别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听取当事人意见,把犯罪嫌疑人由单纯的责任被追究人变为案件办案过程的充分参与人,以消除抵触、怀疑、不满情绪,主动认定事实和证据,主动理解和接受检察机关的审查决定,促使其真诚认罪认罚,从实质上化解社会矛盾,避免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情况发生。

该院通过公开听证,既有力确保了案件办理更规范、更合理、更公正,也实现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不断增强,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