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扎实履行检察职能 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01 07:05:45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今年以来,嘉陵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置、城镇污水违规排放、滥发林木等群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内外并举、宽严相济,更好地守护辖区碧水蓝天。

完善内部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效能。积极落实《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的要求,在摸排线索、调查取证、捕诉衔接等工作上形成更多共识和更紧密的协作,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公诉、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公益诉讼等多部门一体化办案优势,并不断运用检察技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发现更及时、处置更完善、保护更全面。

加强外部协作,提升执法司法合力。不断加强与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共同推动嘉陵区“一江三河”十年禁渔工作,并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检察长+河长”制度,不定期对辖区河段开展巡河检察,保护嘉陵江最柔美的身段;会同多部门协调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全力落实中心工作,保障民生福祉。

落实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院检察官办案组及时跟踪回访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了解检察建议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是否整改解决,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同时,在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瑛带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赴金宝镇、文峰街道督导检查环保、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协调解决困难,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嘉陵区检察院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其中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类30余件,依法办理南湖公园水污染、猫儿山垃圾填埋场大气污染等一批重大案件,推动拆除违建厂房1万余平方米,恢复嘉陵江岸线100余米,追偿补植林木费用和生态效益损失费用4万余元,放流鱼苗4.4万余尾,持续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绿色高效发展,提供了优质“检察产品”。( 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