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班自成立以来,主动扛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一个方案、两大举措、三位一体监管”贯穿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目前全市冷链物流防控总体态势有序可控、平稳向好。
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因冷链物流“物传人”而引发的疫情传播事件和涉疫冷链的舆情事件,牢牢守住了疫情防控“物防”的底线,有力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全面维护了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个方案
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市、县两级同步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市区协调一致的防控机制,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同频共振;印发《泸州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立“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的防控目标,突出“入川关口、运输物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海关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十二个部门的防控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两大举措
推行集中监管仓+库长责任制模式。
紧盯进口冷链关键环节,印发《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泸州市冷库库长责任制工作方案》两个配套性文件,在全市实施并全面推广“集中监管仓+冷库库长责任制”的监管模式。对入泸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入仓中转,确保“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增强保险系数;同时按照“属地、分级、分类”原则,通过落实“一库三长”的库长责任制,全面压实“属地行政、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坚决堵住非法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漏洞,倒逼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中转,防止 “漏网之鱼”。截至目前,全市1303个冷库明确了“一库三长”,全市7个集中监管仓累计入仓进口冷链食品522批次,总量达590.1吨;累计出仓货物514批次,总量达582.6吨;累计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外表面及环境场所消杀61216.2m²;累计检测核酸样本15021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充分发挥了集中监管仓在前端防控的“哨点”作用。
推动进口冷链信息化追溯+应急处置模式。
为实现“确保找得到、不扩散”的目标,实施并全面推进进口冷链信息化追溯+应急处置“的模式。
一是在全市推广使用“四川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将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主体纳入平台登记备案,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全链条追溯;
二是严格按《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南》开展涉疫物品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示范演练活动,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位一体监管
一是“查”,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既查找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又持续传导压力,不断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市冷链专班组织两轮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20余项,督促各区县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推动各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闭环管理,构建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二是“打”,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的通告》,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全环节监管执法,常态化、高频次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开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例如在龙马潭、纳溪、泸县、叙永等区县,查处多起进口冷链食品不进集中监管仓“中转”而体外循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采取了行政拘留的强制措施,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防”,持续向从业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督促配备和使用好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剂等设备设施。认真落实高风险人群每周一次全覆盖采样核酸检测,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市场环节疫苗接种任务。全市累计完成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样本共50896份,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本22716份、其他环境样本16171份、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样本12009人次,均未检出阳性样本。(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