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我州2020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 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火把节:8月13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19日放假调休,共7天。8月9日(星期日)、8月22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中秋节、州庆:10月1日至9日放假调休,共9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彝族年: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11月28日(星期六)、1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