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枪打斑鸠 三男子被告上嘉陵区法院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0-29 15:40:24 编辑:杨仁昌 点击:

三名男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用气枪射杀4只斑鸠,被告上了法庭,并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2000-3000元不等的罚金。

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辉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12日,被告人胡某某驾驶轿车,搭载张甲、张乙二人到南充市嘉陵区河西镇泰山村钟家坪中坝岛上打鸟。胡某某使用气枪打鸟,张甲和张乙负责去捡打落的鸟,三人共射杀了四只斑鸠。

经鉴定,胡某某打鸟使用的枪支其动力类型为压缩气体。经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专家出具意见,认为胡某某等3人捕获的鸟类为珠颈斑鸠,其保护级别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等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张甲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张乙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息诉服判。(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