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陵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抓牢抓紧“四个关键”,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为严格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嘉陵区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以条款清单方式明确了各单位“三重一大”的事项范围、决策主体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明晰权责清单、扎牢制度笼子,确保“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有边界、有遵循,进而形成集体领导、民主用权、有效监督的制衡机制。
抓住“关键环节”,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口。2020年4月,嘉陵区研究出台《结合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办法》,按照基层实际,对专项检查的内容从4类10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先后对39个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反馈问题均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全覆盖。
抓住“关键时段”,确保重点时期监管落实到位。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仅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更要注重加强对重点时期、关键时段的监督防控。近年来,嘉陵区认真落实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和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同时探索建立班子换届、干部调整、机构改革、评先推优等重要时期和参加重大工程项目、重要公务活动、重要人事安排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风险期和敏感期的监督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抓住“关键岗位”,切实增强组工干部的政治定力。组织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决定了组织部门既是权力集中的部门,也是矛盾突出的部门。组工干部身处“关键岗位”,必须讲政治、守规矩。近年来,嘉陵区委组织部通过常态开展警示教育、作风整顿工作,教育组工干部对照党章、对照工作、对照自身,自觉做到“三问三查三想”,让组工干部明确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真正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组工干部队伍。(嘉陵区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