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改善
全省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0.7%和1.7%
水质稳中趋好
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标率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10个出川断面全达国家考核要求
土壤质量总体平稳
对6378户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源遥感核实工作,组织8个市(州)开展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
严格执法监管
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877件,处罚金额3.38亿元
去年我省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向环境污染宣战,目前效果初步显现。8月28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1-7月全省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0.7%和1.7%,空气优良天数率79.2%;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标率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10个出川断面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成都平原的大气污染治理,被列为今年四川环保“一号工程”。今年以来,我省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加速推进严格的污染源清单制和网格化管理,并通过编制未达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制定《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实施《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组建大气环境保护专家顾问团等举措,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开始,我省每月都会召开一次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视频会,大气质量改善不力的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检讨发言。“不想在会上作检讨,就先把大气治理工作搞好。”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启动成都、绵阳、宜宾等地8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96条水泥生产线、14条平板玻璃生产线提标减排治理,有序开展“散乱污”、企业偷排漏排等专项治理,今年上半年成都平原地区关停“散乱污”企业超过1.2万家。
治水方面,我省今年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为重点,加快24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对15个市(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制定《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出台《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以确保水质继续稳中趋好。
目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积极开展基层河段长巡河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1+4”行动,已实现省内河流河长制全覆盖。1-7月,我省劣V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四川段和金沙江流域优良水质率达到100%。下一步,将对21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的4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2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镇的228个饮用水水源地,280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开展调查评估。督促各市(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在江河源头区、水资源涵养区、水环境敏感区,全面清理拆除排污工矿企业,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今年我省坚持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制定《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积极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危险固废堆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对6378户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源遥感核实工作,组织8个市(州)开展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土壤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全省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建立基础数据库,为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提供基础支撑。强化对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日常环境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做好土壤监测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以法治污、铁腕治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查处的查处,该整治的整治,该关停的关停。
为切实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我省严格执法监管,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水土保持等专项执法。1-7月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877件,处罚金额3.38亿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处罚件数增长3737件,处罚金额增长2.96亿元,对违规企业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群众的环境获得感不断提升。(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