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改委全面推行项目“三段式”并联审批,变传统的“串连”为“并联”审批模式,着力破解投资项目审批“拖、降、涨”问题,持续提升项目审批便利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并联审批。一是整合优化审批环节。将项目审批分为提前介入、平行推进、相互衔接、及时转换4个环节,梳理办理流程和申报要件,形成《市级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市级核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批主线、审批辅线要求。二是分段确定牵头单位。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前期工作、施工建设、竣工验收3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召集单位。在每个阶段受理之前,召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通过“统一指南、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出件”的“四统一”联审模式并联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分段并联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阶段并联审批事项为23项,其中主线6项,辅线17项。施工阶段并联审批事项8项,其中主线1项,辅线7项。联合竣工验收事项9项。跨阶段并联审批事项5项。企业投资项目前期阶段并联审批事项为18项,其中主线4项,辅线14项。施工阶段并联审批事项8项,其中主线1项,辅线7项,联合竣工验收事项9项,跨阶段并联审批事项7项。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前介入辅导。一是开展重点项目审批辅导。由分段召集单位组织涉及审批部门主动开展审批辅导,提供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咨询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书、施工图技术审查等工作。在每个阶段按职责分工同步受理、容缺预审,对需要提供3项及以上报件资料的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提供1至2项开展审查必备的主审材料后,审批部门即可受理并开展审查工作。二是告知承诺实现“容缺审批”。并联审批过程中,辅导部门对容缺要件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告知其他审批部门预审查意见;审批部门在相关前置手续办理后,及时将预审意见转换为正式审查意见。以泸州国家高新区、中国(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各省级开发区(园区)和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区域为重点,积极推行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告知承诺制。三是推行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对房屋建筑类项目,在项目单位确定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后,由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开工需要划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地上工程3个阶段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强化技术赋能,推进数字管理。一是加强数据共享,规范审批运行管理。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平行并联审查过程中,通过平台共享或者部门点对点对接获取证、照、文件、图、表等要件资料,审批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申请人可免予重复提供。二是推行三维数字化并行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项目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发包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步按规定确定监理单位,缩短招标周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充分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动设计、施工、采购各方深度融合,实行设计、施工高效衔接,缩短工期。三是推行项目监管数据化。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项目监管,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按项目节点填报开工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竣工报告等信息。依托数据综合分析进行精准实时预警,实现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提升监管效率。
(四)实行专班运作,打通服务梗阻。一是专班横向协同,形成合力。由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选定专人组成极速审批专班,负责研判项目涉及审批事项、指导业主单位精准开展前期工作、办理审批事项、横向信息共享等,对审批阶段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同步审批等进行统筹,确保前期工作快速、并行推进。二是细化责任,限时落实。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建立起滚动式管理台账,每个项目制作一个审批事项责任分解表,明确项目单位前期工作责任、辅导责任部门、人员、完成时限等。专班人员定期对接项目单位,及时跟踪、服务业主单位,按“成熟一批、审批一批”的原则,及时审批,限时落实。三是主动靠前研究解决问题。专班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对需协调解决事项,能够办的马上办、尽快办,一改以往“要我办”“等着办”的工作作风,审批所需时限大幅缩短,有力推动项目落地动工。
二、取得成效
一是项目审批效率持续提升。深化项目投资建设“一窗通办”服务,强化投资建设并联审批功能区建设,2022年,全市为193个项目开展帮(代)办服务,总体全流程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70%及以上,督促引导涉审中介服务时间压减50%以上。二是项目审批成效不断提升。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办理、部门流转,取消审批事项申报资料35项。泸州投资单项连续三次获得全省“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资金激励,投资运行全省“九进红榜”,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全省唯一市州连续“十进红榜”,“泸州市加力提速推动债券投资稳增长”等经验作为省政府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