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对标党规党纪,不断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以“党纪严于国法”的认识把牢“思想之舵”,在入脑入心中提升“政治定力”。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学懂弄通党规党纪,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意识擦亮“本色之基”,在深学细悟中提升“纪律定力”。“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知法学法才能懂法守法,不断学习党规党纪,时刻对标对表,才能不断提升纪律定力。要原原本本学,切忌浮光掠影、走马观花,恩格斯说:“研读原著本身,才不会让一些简述读物和别的第二手资料引入歧途。”实践表明,只有从原著入手,逐字逐句、细嚼慢咽,静下心来学原文、悟原理,才能深刻感悟、举一反三,更好地推动实际工作落实。要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在常学常新中“深化”,在学思践悟中“内化”,在学以致用中“转化”,切实将党规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行动的衡量标尺。
以“君子不为名修”的境界夯实“为政之本”,在无私为民中提升“道德定力”。“人而无德,行之不远。”道德是人立身之基,也是为政之本,只有不断提升道德定力,才不至于“乱花渐欲迷人眼”,做到时刻保持清醒。要不断提升道德境界,“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用道德力量赢得人心、事业成就、工作成绩,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主动实现从“因为制度而不能” 向“因为觉悟而不想”的思想转变。要时刻涵养为民初心,做到初心如磐,心为物役就会迷失自我,心有杂念就会患得患失。心中有国家、心中有人民,自然就没有“小我”的位置,才能保持坚定的道德定力,也就能不言私利、恪尽职守、夙夜在公。
以“莲出淤泥自濯”的格局常怀“律己之心”,在清风正气中提升“抵腐定力”。“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在物质条件得到极大满足的今天,部分党员干部容易在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之下堕入贪欲之门,归根结底还是“抵腐定力”不够强。要始终做到心有所畏,时刻保持“举头三尺有神明”和“伸手必被抓”的清醒,把守纪律、讲清廉作为安身立命、干事创业的底线,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谨记身边人身边事的血泪教训,慎独、慎微,严于律己、洁身自爱。要始终做到行有所止,学习党规党纪的关键在于从“头”到“脚”,付诸行动,不让行为逾矩、过线,要把党规党纪付诸工作实践中,要能顶得住歪理,自觉抵御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始终用党规党纪修身正行,守住“一方净土”。(兴文县九丝城镇人民政府 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