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巩固拓展乡村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构建支持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蓬溪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
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保持新发放贷款稳定有效增长,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惠民金融健康发展“双赢”。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优化资金支出序列,把衔接资金作为全县重点项目支出,优先保障项目资金用款需求,确保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信贷投放
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的信贷投放,全县扶贫小额贷款余额4571.18万元。持续推进“两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226笔,贷款金额9.33亿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4笔,贷款金额4835万元。(蓬溪县财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