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好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遂宁公安交警部门围绕春季群众出行规律及季节特点,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融合“磐石1号”专项行动,推进春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瞄准工作“中心点”,积极研判部署
加强分析研判。坚持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加强研判部署,强化统筹,多面发力,结合农村地区赶集日重点时间段群众出行的规律特点,将辖区城乡交汇处、场镇出入口、多个乡道交接处作为管控重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理,大力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细化工作举措。结合近期农村地区违法行为查处规律和以往的查处经验,将农村道路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两类违法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流车流密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的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瞄准源头“隐患点”,持续加强治理
加强路面隐患排查。组织警力通过警车巡察、联合乡政府实地排查等多种方式,对农村急弯、陡坡、事故多发、交通标志损坏等路段进行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同时,结合初春季气候多变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地区影响较大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派警力加强隐患路段的巡逻次数和密度,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强化源头清理。深刻汲取“1.02”“2.10”“2.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开展企业源头隐患大清理,车辆源头隐患大整治,对安全隐患突出点段进行挂牌督办,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挂牌通报,对重中型以上货车、客车以及面包车安全隐患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落实整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双到位”。
瞄准路面“管控点”,强化秩序整治
加强联合整治。充分发动镇政府、镇交管办、“两站两员”力量,严把进城、出村关口,对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摩托车超员,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农村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同时,借力农村“大喇叭”开展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提示,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活动,强化路面管控力度。
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将各场站出入口、学校周边路段作为管控重点,设立检查点对过往二三轮摩托车、面包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苗头。
瞄准意识“提升点”加大宣教力度
强化“七进”宣传。依托“七进”宣传契机,在逢场赶集、庙会等民俗活动期间群众大量出行的时机,组织民警、劝导员在乡镇集等路口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劝导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阵地宣传。组织警力在辖区社区、乡镇街道、村委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利用农村大喇叭、村社宣传栏等载体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等重点内容,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依托车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同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警示其树牢“安全出行”理念,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