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群众举报,称3月23日18时12分许,一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滨江路由南向北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一辆号牌为川J78***的出租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持续性鸣笛催促,两车差点相撞,出租车驾驶员言语辱骂女士,希望交警部门可以对该驾驶员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直属一大队民警迅速进行核查,在确认举报属实后,对该出租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系安全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三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该驾驶员不文明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遂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辆更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请各位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共创平安和谐家园!(遂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