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成功化解一起拖欠三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为12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0余万元。
约定不明起争议,拖欠三年未落地
2017年,案涉某项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王某因事前未与分包人李某达成协议,双方就工程款发生争议,导致李某雇请的12名农民工未能如期拿到工钱。2020年,12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任人依法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经调查后向承包人王某发出责令支付文书,并要求其向12名农民工支付工资20余万元。2021年10月,承包人王某认为双方工程款尚未结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定金额错误,向遂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支付令。
多方沟通查实情,实质化解保民生
遂宁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该案后,经深入了解申请人诉求,发现本案争议实质是因王某与李某未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导致的欠薪问题。因拖欠工资已逾三年之久,即使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后至少需要花费一年的时间。为确保申请人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依法保障,案件承办人及时将本案引导进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程序,历时月余与申请人王某、农民工代表以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12月底促成申请人王某与分包人李某就工程款结算达成协议,并约定在春节前将其中的农民工工资费用转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代为向农民工支付。至此,这起历经三年的农民工工资争议经行政复议后得到实质化解,12名农民工终于能够在农历新年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凸显争议化解“主渠道”,当好社会和谐“融合剂”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遂宁市司法局为保障当事人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案件审理中将涉及社会保险、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等基础民生类案件及时纳入实质化解程序,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行政纠纷的首选途径。特别是2021年以来,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2件,结转17件,审结89件,经实质化解后终止33件,经复议后诉讼案件占比16.9%,较去年占比减少31%,实现复议后行政诉讼案发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两提升”,持续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遂宁市司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