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 出借人请求偿还被营山县法院驳回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4-25 07:38:55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日前,一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出借人请求偿还借款,被营山县法院驳回。

原告刘某与龙某(已故)系亲戚关系。2021年4月,龙某因经济周转困难为由向刘某处借款10万元,刘某当即通过银行转账给龙某,龙某用微信对借款一事进行确认,并承诺当年6月底前还款。2022年1月,龙某自杀身亡,刘某多次要求龙某的继承人偿还借款,但继承人均不认可。

年初,刘某向营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龙某的继承人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龙某的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并在县公证处公证其效力。在庭审中,龙某的继承人再次放弃继承遗产。

法院认为,龙某借刘某10万元,应当由龙某承担偿还义务,但龙某死亡后,应当由龙某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但龙某的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龙某遗产。龙某的继承人既不是龙某遗产实际控制人,更不是实际管理人。因此,刘某请求龙某的继承人在继承龙某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依法不应得到支持。(方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