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非法讨薪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本市城区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活动中,干警向群众介绍非法讨薪的明确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为讨要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编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借以实施不法目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或者采取跳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扰乱现场调处管理秩序等方式讨要工程款或工资,妨碍正常施工、办公秩序,严重影响调处工作的。对以上三种情形的“非法讨薪”,经查证属实后,将坚决做到“两个一律”,依法从速查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非法讨要工程款和讨要工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一律严肃处理。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非法讨要工程款或工资的,将涉事人员第一时间带离现场;对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伪造拖欠工资证据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过激手段的,坚决依法严处;对调查核实清楚的非法讨薪组织者、涉事单位,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普法宣传,告诫群众遇到恶意欠薪问题,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得采取过激方式,依法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民事诉讼,要弄清楚是否被人利用,不做他人违法犯罪的“工具”。(李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