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相关事宜的通告。
2015-07-31
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2015-05-24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共南充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建设法治南充的实施意见》和南充市“六五”普法规划,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有力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树立法治南充建设的品牌,充分展示南充市普法宣传教育的风貌和南充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南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南充市司法局共同组织“法治南充”标识有奖征集评选活动。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