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生态修复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6-04 10:17:47 编辑:廖志全 点击:
5月31日,在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的联合监督下,非法捕捞当事人张某和谢某某在釜溪河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了1210尾鱼苗,以此作为对自己非法捕捞行为的生态修复补偿。
2023年3月20日,张某在沱江河庙坝镇梁冲2组河段使用可视渔具锚鱼时被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了一套可视锚鱼工具。2024年2月17日,谢某某在沱江河牛佛镇农科4组附近水域同样因使用可视渔具锚鱼被执法人员抓获,并查获了一套工具。两起案件中,均未发现渔获物。
经审查确认,张某和谢某某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捕捞方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机关审理后决定,由区农业农村局执行行政处罚。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通过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张某和谢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危害,并主动提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大安区近年来不断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已实施5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放流活动。通过这些案例,大安区不仅对违法者进行了惩罚,更重要的是向公众普及了法治教育,深化了“谁破坏、谁担责、谁修复”的环保理念。(陈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