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民意测评“度量衡”——屏山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政府部门履职测评工作会侧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4-12 11:16:03 编辑:苏仁胜 点击:
“县教育体育局民意测评满意率99.64%”“县发展改革局民意测评满意率99.27%”“县政府办民意测评满意98.91%”……近日,在宜宾市屏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2023年度政府部门履职测评工作会上,一张民意调查结果满意率汇总表备受大家关注,现场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表情俨然,对这次履职测评工作如何能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而疑惑不已。
突出“群众说了算” 抓好制度设计 让测评有“度”
“履职测评是人大监督任命人员的重要抓手,部门履职成效如何,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开展民意调查,就是要把群众的声音反映到履职测评上来,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就引入民意调查的初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兴培解释强调。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意”贯穿履职测评全过程,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会,在总结以往测评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测评指标,改进测评方式方法,反复研究制定形成《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部门履职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特别明确“四大标准”,即民意调查要全面、会前调研要深入、测评重点要精准、履职测评要真实,从制度设计着手,确保测评方向不变样、主题不偏离、任务不走空。
突出“全方位考核” 转变调研方式 让测评有“量”
“履职测评作为一项综合性评价工作,如果仅观一隅而不观全局,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我们要坚持变‘群众上门’为‘干部下沉’,既要‘面对面’听取履职汇报,也要注重‘背对背’收集各方意见,力求客观、真实、全面反映被测评对象履职表现。”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委员周学庆就调研方式提出个人见解。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喻晓也认为:“会前调研一定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有深度广度,既要征求群众意见,也要征求重点部门意见。”
在综合委员意见建议后,屏山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开展履职测评会前调研。一方面,精心组织开展民意调查,通过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从县人大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及基层群众等不同类别、不同领域中确定参评人员,依次对被测评对象开展满意度评价,参评群众达275名。另一方面,通过座谈会商、查阅资料、随机走访、部门互评等多维度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测评对象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工作、落实“三条底线”任务、完成经济指标、办理议案建议、获得奖励表彰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最终汇总形成7项重点工作实绩完成一览表,为会议测评提供重要参考。“较之以往,这次的会前准备工作相当扎实,工作量比之前翻了一番,确实很不容易!”牵头承办调研任务的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陈国维感慨道。
历时1个月,在群众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屏山县人大常委会最终完成民意测评、部门自评互评、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在测评会议召开一个周前,提前将相关资料呈送参评人员,以保证充足的审议时间,力求让测评更为客观公正。
突出“后半篇文章” 落实成果转化 让测评有“衡”
按照测评方案要求,被测评对象需围绕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廉洁从政及其他情况,逐一详实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综合民意调查、重点工作实绩及述职报告的基础上,作出满意度评价判断,并提出工作改进的意见建议。根据测评结果,在27名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中,满意率(含基本满意)100%的有17名,满意率在90%-99%的有9名,满意率在80%-90%的有1名。
履职测评不是终点,推动工作才是最终目的。为防止“一评了之”,强化结果转化运用,屏山县人大常委会明确制定“三种方式”:一是将测评结果呈送县委,抄送县政府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目标绩效办,供其评价、使用干部参考。二是经主任会议研究后,通报表扬一批履职情况较好的政府部门及主要负责人,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由对应联系的委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大代表、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等,采取视察、调研等方式,跟踪监督部门履职报告、民意调查、重点工作实绩表中提出的问题,并将其作为日常监督重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为政之要,以顺民心为本。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履职测评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来监督权力,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地方人大的使命所系、履职之要、作为之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冷远林表示,“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吸纳各方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履职测评方式方法,以评促改、以评促效,推动履职测评成为监督任命干部的‘丈量尺’,切实把履职测评成果转化为推动履职尽责、提升监督质效的实际行动。”(凌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