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专项整治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治肺结核患者行为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4-12 16:24:17 编辑:杨晶 点击:
“你好,请把你们的门诊系统、住院病历系统和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打开。”近日,遂宁市疾控中心结防专业人员联合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开展了非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治肺结核患者专项整治行动。
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它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每个人都有可能被感染。肺结核患者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造成结核菌的耐药,一旦耐药,会导致治愈周期长、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给患者和社会带来较大负担。医疗机构医疗措施不完善、院感防护不到位,不仅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也很可能造成医护人员或者其他患者的交叉感染。
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分别走进辖区非定点医疗机构,查看相关记录系统,对该院诊断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检验报告、医嘱、病历文书、诊疗记录、转诊记录和传染病报卡记录等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并向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询了解、听取汇报,要求医疗机构继续按照结核病防治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发现、报告、转诊工作。
“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遂宁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谢巍介绍,“肺结核会导致人体营养不良、消瘦、咳血以及一些中枢神经系统问题。患者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避免在非专业医疗机构因不及时治疗或用药不规范,导致病情加重。”
据悉,遂宁市5个县(市、区)均设置有结核病定点医院,分别是遂宁市传染病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射洪市人民医院、蓬溪县人民医院以及大英县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均设有结核病专科门诊,在结核病诊断、治疗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可以给患者提供快速、准确的诊断结果,也能够及时为患者提供耐药筛查,尽早发现耐药患者,避免延误病情。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登记报告、纳入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疗程的随访、服药等管理,确保患者全疗程规范治疗。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且纳入管理的患者,还可以享受国家的部分检查和抗结核药品的费用减免政策,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结核病专业防治知识的健康宣教和诊疗咨询。
下一步,遂宁市将继续加强对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专项整治,督促各机构以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结核病患者/疑似患者的报告、转诊工作,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确保遂宁市肺结核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杨晶 裴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