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泸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4-08 11:12:24 编辑:刘军 点击:
为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泸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2024年1月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7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9件,占比24.7%;区县检察院填报58件,占比75.3%。
在下一步工作中,泸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严格执行“逢问必录”,不断强化“有责必究”;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泸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0830-3652173
监督电话:0830-3113304
监督邮箱:332446082@qq.com
(何宇 张宇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