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与“情理”并施 成都彭州法院筑牢反家暴防线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8-15 16:48:00 编辑:张嘉钰 点击:
“熊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把我救出‘火海’,还帮我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近日,彭州法院丽春法庭收到当事人张女士送来的锦旗和鲜花,以表达对法官倾心尽力为受家暴妇女提供法律帮扶的感谢。

据悉,今年3月8日,张女士因被丈夫徐某实施家庭暴力,向成都市彭州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彭州法院收到申请后迅速响应,当天即向徐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地派出所、妇联及徐某单位,要求配合监督徐某履行。徐某在派出所向张女士保证不再实施家暴行为,并表示要与张女士和好,但好景不长,3月31日,徐某竟再次对张女士进行殴打。

4月7日,张女士再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当地派出所立即组织对张女士进行伤情鉴定,6月15日,将鉴定结果转交法院。彭州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6月19日,对徐某进行训诫,6月25日启动对徐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惩戒程序,并将处罚结果通报徐某单位。
随后,法官熊熠征求了张女士对婚姻的意见,在了解到张女士对子女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事项存在疑惑时,对张女士进行疏导并从法理和情理向张女士释明,张女士最终确定了离婚方案。在与徐某交流离婚方案时,徐某表示张女士的要求过于严苛,不愿同张女士调解,请法院依法判决。
为妥善化解矛盾,处理好双方婚姻问题,法官熊熠邀请徐某的领导共同参加调解。
在多次调解后,7月21日,双方最终就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徐某自愿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彭州法院依法制作发放调解书和离婚证,妥善处理了该起家暴引发的离婚纠纷。
治理家庭暴力问题任重而道远,防止“家庭小问题”演变成“社会大问题”,不仅要用法去规制,更需要用情、用心去化解。近年来,彭州法院坚持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持续发力,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反家暴“联响”机制,切实预防化解家庭暴力、督促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温彩苓 彭州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