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关于“某电影城3D眼镜强行消费”的投诉,投诉人称1月19日在美团上购买了“某电影城”的3D电影票两张,到店消费时,影城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需要自己携带或是购买3D眼镜,消费者认为影城就应该提供相应的观影服务,投诉该商家强制消费的行为。
1月30日上午,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影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店堂告知,关于自行携带3D眼镜的倡议书海报以及LED滚动屏播放,网络购买平台3D电影下面标识“建议自行携带3D眼镜”字样,消费者到店需要自行购买3D眼镜,未发现存在强制销售3D眼镜现象。但是该店未主动免费提供3D眼镜,当事人涉嫌使用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或者避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城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城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的原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该案于2023年1月30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接下来,西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辖区各影院的监督管理,纠正此类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秩序,增强影院经营者诚信意识、规则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使电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 供稿)